白话文三命通会全集用刑者有时 守刑者不乱
原文: 如寅刑巳而生在春制克有用如癸巳刑戊申而无丁干者是。
翻译: 例如寅木与巳火相刑若生于春季(木旺之时)则木能生火以克制金(申金)使刑克转化为有用之势。
又如癸巳日柱与戊申日柱相刑若四柱无丁火透干引发冲克则刑而不害。
解析: 寅巳刑的季节转化: 寅巳刑属“无恩之刑”(木火金互克)但春季木旺木生火可形成“木→火→金”的流通链条化刑为用。
例如寅木生巳火巳火克申金(假设申为忌神)反成“以刑制煞”的贵象。
癸巳与戊申刑的关键: 癸巳(水火)与戊申(土金)相刑因癸水克戊土、申金合巳火(巳申合水)若无丁火(阴火)透干助火克金则水火既济土金相生刑克不显主格局稳定。
原文: 人生元命支干四柱应以上诸格虽主本无气亦主名闻挺特出群。
翻译: 命主的四柱干支若符合上述格局(如刑克得时、合局成势)即使日主本身五行衰弱(主本无气)仍可因格局清奇而声名远扬才能超群。
解析: 身弱而格局成贵的逻辑: 命理中“格局”重于“日主强弱”。
若四柱刑克合化有序(如官星得用、印星通关)即使日主偏弱亦可借格局之力(如“假从”“化气”)成就事业体现“用刑者有时”的辩证思维。
挺特出群的本质: 刑克格局多主经历特殊命主易在逆境中突破常规形成独特优势如乱世出英雄、困境生奇才。
原文: 三元有地而贵四柱递合而荣。
三元俱有用得地必富贵清显。
翻译: 年柱、月柱、日柱(三元)各得五行旺地(如木旺于寅卯)则主贵气;四柱干支依次合化(如甲乙丙丁连续相生)则主荣华。
若三元均得用神且居旺地必定富贵显赫、清名远播。
解析: 三元得地的层次: 年柱得地:主祖上根基深厚(如年柱甲子子为水旺地)。
月柱得地:主自身得时乘势(如月柱丙寅寅为火长生)。
日柱得地:主配偶或事业稳固(如日柱戊辰辰为土库)。
递合的能量流动: 四柱干支连续合化(如甲己合土、乙庚合金)形成“五行流转不息”的链条主贵气持续、财运亨通。
原文: 胎月日时交互相合而朝命即是荣贵清显之命。
但忌空亡、死绝、相冲为破坏。
翻译: 胎元、月柱、日柱、时柱交相化合且合局朝向官星(朝命)必为荣耀显贵之命。
但需忌讳空亡、五行死绝或地支相冲以免破坏格局。
解析: 合局朝命的贵气指向: 例:胎元辛酉(阴金)、月柱癸巳(水火)、日柱丙戌(火土)、时柱辛卯(金木)形成“金生水→水生火→火生土→土生金”的循环且癸水官星得合主“官星清纯贵入朝堂”。
空亡死绝的破坏力: 如胎元甲子(空亡戌亥)、时柱乙丑(空亡戌亥)则合局能量虚浮主“表面风光根基不稳”。
原文: 若入格命更得福集帝座须历清华之选。
或有刑破迤递减退言之。
若有天中相冲、相刑、带煞多是右职更天中相刑冲主多停替。
翻译: 若格局清纯入格且命局得吉神汇聚(如天乙贵人临日支)必能跻身清高显贵之职(如文职官员)。
若格局中有刑克破损逐渐显现则贵气递减。
若命中带天中(指天干)相冲、相刑或凶煞则多属武职;若天中刑冲严重主仕途多变动或停职。
解析: 清贵与武职的分野: 文职(清华之选):需官星清纯、印星生扶(如丁壬合木化印)。
武职(右职):多因刑克带煞(如羊刃驾杀、伤官制煞)主“以武立功职权多变”。
刑冲的动态影响: 例:天中(天干)甲庚冲(金木战)若得壬水通关(金生水、水生木)主“先敌后和事业转折”;若无通关则主“频繁调动起伏不定”。
此段文字以地支三刑为切入点系统阐述了命理格局中“刑克转化”的核心逻辑: 1. 刑的时效性:刑克需结合季节(如春季木旺化刑为用)与五行流通(如木生火制金)方能“制克有用”。
2. 格局的优先级:即使日主身弱只要四柱合局成势、三元得地仍可因格局清奇而显贵。
3. 贵气的层次差异:合局朝命、吉神汇聚者为清贵文职刑煞重者为武职刑冲破损者贵气递减。
4. 动态平衡的关键:需规避空亡、死绝、冲煞等破坏因素通过五行通关(如金生水、水生木)或神煞调和(如天乙贵人)化解刑害。
这段分析体现了《三命通会》“刑非全凶贵在得时;格非定贵贵在流通”的辩证思想强调命理判断需结合时空条件与全局能量而非孤立看待某一神煞或刑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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