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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霸凌者无罪我送他死刑第915章 奇葩的辩护方式

两种形式结合这是开庭前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辩护方式。

这种出其不意的辩护方式众人一致认为非常符合林默的辩护策略。

“应该没错了。

” “还得是林律师啊。

” “不过叠加起来的效果是否能发挥出1+1大于2的效果呢?” “别人不知道这可是林律师我们静静的看着林律师表演就行。

” .... 身处法庭中的林默并不知道外界的推论。

非常严肃的说道:“根据刑法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遭受强间等暴力犯罪行为采取防卫造成伤亡的不负任何刑事责任这是刑法赋予受害者的无限防卫权! 而我的当事人当时正遭受三个人的暴力强间在该种情况下。

我当事人无论做出何种方式进行自卫对三人造成什么样的伤害都属于无限防卫权内。

因此我方当事人江雨不用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公诉席位上冯海嘴角微微上扬。

林默的话早就在他的预料范围之内了只要涉及到正当防卫就必然会牵扯出无限防卫权。

冯海也立马站了起来说道:“被告辩护律师你说的很对在正常的防卫手段下我也认同你的说法但是!” 话锋一转冯海瞬间严肃道:“既然是防卫的话请你告诉我为什么江雨不用别的方式?例如抓挠或者踢打等?而是利用最软弱的地方发起了精准的攻击? 难道这不是江雨在以暴制暴吗? 当然核心不在于以暴制暴而是她利用了一种带有极具侮辱的方式进行了暴力还击! 我认为以江雨当时完全有能力攻击对方眼睛、咽喉等脆弱部位以求脱身但她没有。

她选择了一种确保能造成最大痛苦和羞辱的方式! 其二。

林律师你要知道无限防卫权的前提是‘制止’犯罪! 当江雨实施了差入行为后侵害有被‘立即制止’? 根据案件经过我们可以得知侵害的确已经被制止了。

而江雨停下来没有? 没有! 她还在持续的输出! 这是一个持续的过程。

被告人的行为本身就是一个持续的、新的伤害行为。

其造成的伤害结果远大于制止侵害所必需的程度! 其三。

如果今天法庭认可这种“你强间我我就可以强间你”的逻辑并且将其粉饰为“无限防卫权”的话。

那么法律将荡然无存! 社会将退回同态复仇的野蛮时代! 法律决不允许用一种犯罪去制止另一种犯罪! 请法庭明鉴被告人的行为已从防卫意图滑向了报复伤害构成故意伤害罪事实清楚!” 冯海的陈述流畅清晰。

很明显就是做足了准备。

旁听席上的律师们都直起了身子认真了起来。

尤其是冯海罗列出了“从防卫意图到报复伤害”这个观点。

引人深思。

连审判长钱罡都沉思了起来。

直播间内。

罗大翔也是解说道:“公诉人的还击很有份量啊。

” 其他律师:“的确很清晰但也是抓住了林默的漏洞毕竟林默就列出了一个无限防卫权还击起来不算难。

” 吴言祖:“厉害的是这个公诉人的脑子反应很快看林律师怎说吧。

” 一开场冯海就展现出了其专业素养。

法庭上的火药味都浓烈了起来。

林默没有坐下而是直接回应道:“我想公诉人忘记了一个事情我方当事人面对的是三个人的侵害如果她在防卫过程中发现已经制止对方后就停了下来那么你如何保证停下来后三人继续反扑? 要知道对面可是三个人! 错过任何一个机会我当事人就可能遭受最残酷的暴力论剑。

所以她必须持续性的防卫! 直到对方三人完全丧失施暴的可能性后才能停下来! 所以我当事人后续的行动并非是报复伤害而是持续性防御! 顶多是防卫过当但防卫过当在无限防卫权中是不用承担任何刑事责任的!” 冯海也没有坐下双手撑着桌子就说道:“那请你方说明一下为什么在防卫的时候不用手肘脚甚至口咬而是利用那个玩意? 这难道不就是报复性的侮辱陈店三人吗!” 林默眼神一凝:“难道公诉人没看卷宗吗?不知道当时我的当时被三人摁在地上手脚都动弹不了吗?!” 说着法院的大屏幕上出现了当时情况的文字描述。

【江雨的手部被陈店控制腿部被王清控制陈索站在江雨的上方光着欲行不轨。

】 林默继续道:“冯检察官当时陈索就在江雨的上方江雨的手脚又被控制而她那里非常自由且陈索就在上方对准了在陈索往下蹲的时候我当事人抓住了这个难得的机会一枪毙命。

然后在陈索痛的大叫陈店和王清震惊愣神之际。

卖力挣脱了两人的控制拿回了身体的自主权。

在那种情况下我当事人只能这么做!” 接着林默看向了公诉席:“冯检察长你现在回答我如果是你在当时那种情况下手脚都不能用你能怎么脱困呢?” 冯海听闻脸部肌肉一抽。

这么奇葩的辩护方式冯海也是第一次见啊! 喜欢律师:霸凌者无罪?我送他死刑!请大家收藏:()律师:霸凌者无罪?我送他死刑!20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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