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霸凌者无罪我送他死刑第920章 林默发育不全还能称之为一个器官吗
没有迟疑林默直接站了起来: “审判长检察官试图用‘冷静’来凸显出我当事人的冷漠增加其报复心态的合理性试图以此否定侵害的紧迫性。
但我想说的是这完全是对身处绝境之人的一种苛责! 审判长试想一下当一个人被三头饿狼包围时他停止无用的哭喊大脑飞速运转寻找狼群的弱点与其说这是冷静倒不如说这是求生本能激发的最后清醒! 而我的当事人面对的不是一个侵害人而是三个! 他们是活生生的人是一个危险的共同体! 正如我方所指出的他们还是家人这意味着更高的默契度和更强的报复冲动! 为了活下来我当事人必须冷静清醒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活下来! 在这种极端情况下普通的反抗例如抓伤一个人或推开一个人不仅无效而且是致命的! 为什么? 因为正如我方所强调任何对其中一人的攻击如果不能立刻、同时地瓦解所有人的攻击能力都只会激怒另外两人招致更疯狂、更致命的报复。
我的当事人面临的将不是简单的强歼而是被灭口的极高风险! 因此在这种特定情境下我当事人所采取的‘精准、快速、使对方瞬间丧失攻击能力’的方式不是一种‘选择’而是在那种力量对比下唯一可能活命的途径。
她必须冷静地思考因为她任何一个不冷静的、无效的反抗都可能直接导致她的死亡!” 说到这里林默郑重的敲了敲桌子严肃道: “要知道我的当事人不是在对付三个独立的个体而是在对付一个整体的、叠加的、随时可能升级的致命威胁。
是在面对一个危险共同体。
因此她的防卫行为必须被视为是针对这个整体威胁的一次性、彻底性的解决! 所以她的行为不是报复而是为了在最短时间内同步解除所有威胁源从而确保自己能活着离开那个房间! 这正是无限防卫权立法精神的核心——在生死关头法律不应对防卫方式吹毛求疵。
” 说完林默看向冯海冷声严厉道: “检察官的话无疑是将我的当事人描绘成一个冷酷的算计者。
算计着江雨被压迫的一切仇恨然后将江雨所有的暴力行为都归结于报复。
但他错了! 我的当事人只是一个在生死线上被求生本能逼出最后一丝急智的绝望者! 她不是在想我要如何报复他们而是在想我要如何才能不死在这里。
因此这种所谓的冷静非但不能否定正当防卫反而恰恰证明了她的行为是面对特殊危险结构时最具必要性、且唯一合理的防卫反应。
这完全符合特殊防卫的立法本意应当依法认定为正当防卫无罪! 以上。
” 此时的林默威严无比浑身都散发着杀气一词一句都威严无比。
冯海全程都在认真听脑子也在一直思考。
在林默结束的一刻他就站了起来露出一抹微笑。
这个方向他心里早就有数了! 随即他说道:“林律师说的很好完全的将江雨当时的绝境给陈述了出来也阐述了江雨追求的是整体威胁进攻彻底性的解决问题。
那么江雨为什么不能杀人呢? 要知道在那种情况下就算是江雨杀人她现在也就没有这些麻烦了。
甚至可能我们检方都不会起诉她。
因为她如果是杀人或者是其他更加恶劣的攻击手段陈店三人死了或者重伤甚至是植物人。
都无所谓。
因为这都符合林律师你说的无限防卫权之内。
但是! 江雨明明在用锋利的指甲控制挟持了几人后再用‘那里’进行攻击。
这难道不是一种蓄意伤害吗? 甚至羞辱的意味更在伤害之上! 林律师我方并不反对江雨的防卫解释我方一直讨论的是为什么江雨要选择进入的方式来进行防卫。
林律师刚刚说在那种情况下。
江雨要选择一种最具威胁的进攻方式。
那么为什么不能用指甲插入脖子直接了当的杀死呢? 别跟我说什么引发仇恨。
刚刚江雨自己也说了她在对陈店进行攻击的时候王清也疯了。
所以江雨选择进入的方式比杀死人更加容易让人陷入疯狂。
进入式防卫完全就是一种伤害力较低侮辱性极强的方式。
它难度极高不达到特定的身体条件完全无法实施。
林律师你自己刚刚也说了要快速的解决威胁。
杀人才是当时最快的手段! 而不是进行精准打击! 所以用其防卫性价比极低! 除了侮辱和报复别无他用!” 冯海的气势不虚措辞激烈。
整个法庭瞬间安静了下来。
大家都没想到冯海的会如此激进直接用杀人来对比江雨的手段证明其报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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